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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大地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 【字体:
 
大地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
作者:大地保险四川分公司 文章来源:大地保险四川分公司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1-25 16:40:16
 

 

 

   【适用范围】
    1、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2、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2、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3、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金额】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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